Django

归人

文艺社:

文/长今




素年锦时,梨花掌灯。


箱底,那些线装的春天啊,悄悄地泄漏了我的心思。


                                                                                                                    ——题记




本该是二月春风暖人间,却依旧以为停留在寒冬腊月。直到天气忽然放晴,睡意朦胧中觉得有些温热,才觉察太阳晒到了床沿边。沉睡之后醒来,屋子寂寥得很,还没放假的舍友早已上班去了。在桌子上抓来一根橡皮筋把头发随意绑起,慢悠悠地走到洗脸盆前拧开水龙头,听水声哗啦啦地流,往牙刷上挤一小寸牙膏,沾点水,伸入嘴里跟牙齿摩擦出许多泡沫来。嗯,应该在洗脸盆装一面镜子的,这样才可以看看那些泡沫的可爱模样。




把乳白色的洗面奶挤在洗脸海绵上搓出泡沫来,再轻轻揉洗整个脸部,有些冰冷的水正好让还有些昏睡的脑袋精神了许多。




煮一壶开水,愣在原地发呆看着水慢慢沸腾。等煮开之后往玻璃杯里倒一杯开水,慢慢喝下,这已经是多年来的习惯。想想还是母亲教的,说晨起喝一杯温水有助于消化。端着水站到阳台,发现太阳已经老高了,当初挑房子的时候为了这一个阳台毫不犹豫满口答应。因为相信,晒得到阳光的地方心情会更开朗,仿似我们就是向日葵,每日要朝着太阳旋转才得以生存。其实,生活真的需要多一些阳光,少一些阴天。




伸个懒腰再泡牛奶和麦片,给窗边的多肉植物浇一些水。猛然才发现,这些无比美好的生活小细节全都毁灭在每日匆匆起床匆匆上班的节奏里。在这个城市工作,好像一台上了发条的机器,时刻提醒自己要打足鸡血,才足以在生活的罅隙里闻到一丝希望。就好像那句话,你必须充分努力才可以看起来毫不费力。




想起《欢乐喜剧人》里的韦小宝,他长相极其不好看,皮肤黝黑,但每次他一出场,都可以给人带来极其惊喜的欢乐。有人采访他,如何做一个喜剧人。他说,笑容的背后是充满沧桑的付出。我们以为他毫不费力的喜剧,隐藏了多少不为人知的心酸。




一边听音乐一边打理着行李的时候,才悟到即将暂别这个城市回去过年。也是难得有这么一回,可以这么优哉游哉的,所有的慢动作好似是故乡的生活里才会有的情节。似乎我的心早就回到了家乡。




长大以后总是四处漂,但无论到哪里,日子久了,居住的地方书就多了起来,自己买的朋友送的或者中奖的。我的行李箱二十八寸,总是一半拿来装生活用品,一半拿来装书。书一多,整个箱子沉得很。住在没有电梯的六楼,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终于将箱子从六楼扛到一楼来,大口喘气。走到公交车站远远看到车子来了,拖着行李小跑着过去,使了劲还是搬不上公交车,好在通勤的保安来帮忙,一抬,“姑娘你这箱子可沉了。”点头道谢,不好告诉他我的箱子里可是半箱书呢。




摇摇晃晃一个小时,从市区抵达郊区的高铁站,在沙丁鱼般的检票口耗费了一个多小时才终于轮到自己验票,像一个步履阑珊的人拖着行李过安检,对于有密集恐惧症的我来说,快要在人满为患的候车室里喘不过气来。




在靠窗的位置等列车开动的时候看它慢慢驶离这座城市,带着一种离开的仪式感。风景开始往后倒,如一帧帧倒带电影。电影的开始是播报员清脆灵动的声音——欢迎乘坐D7814列车,这是一辆开往幸福之家的列车。




有一句歌词这样唱——回不去的,那叫做家乡。




很多的时候我们朝九晚五工作,为了那一份微薄的薪资。披星戴月地加班,只为有日能在灯火阑珊处,这个城市的高楼大厦中有一扇属于自己的窗。家乡,就好像日记里的秘密,被深深藏在心里。手机里天气预报设置的城市总会有一个家乡的地方,时刻知道那里是天晴还是下雨;通讯里里置顶的位置是“家”,吃遍山珍海味依旧怀念的平常菜肴是母亲炒的那几个小菜。二十几岁的年纪总想在大城市里打拼属于自己的一片天地,但却为此要与家人相隔千里。思念抵达不了的地方,只好拿笔在日记本上描绘。




列车穿过大片的水田,一汪汪的水田,风一吹,水波荡漾,阵阵涟漪。南方的水田,在这个初春季节,绿的让人心情为之一悦,有着一种说不出的美。




归家的心,就好像紧跟着报站员的声音,直到听到那个熟悉的地名,心忽地乐开了花,有一种飞机降落地面的踏实感。




有朋友开车来接,一句“welcome back”和迎面而来的拥抱给了我这个春天无比的温暖。四周是嘈杂的人声,那些的士司机扯着嗓子用家乡话对着从高铁站走出来的乘客喊,“来啊来啊,回哪里啊,坐我的车坐我的车”,热情似火。




在外面,由于交通的严格规定以及滴滴打车的盛行,未曾会见到这种嘈杂画面,相反,这种接近地气的生活场景才活脱脱凸显了乡村的味道。




想起念书的时候,高铁站还没有建起来,在外回家只能坐大巴回来。那时候总是喜欢挑晚上的时间坐车回来,一路沉睡,待到醒来便抵达家乡。记得有一次车子提前到了,凌晨四点多的街上只有若隐若现的一两盏昏黄的灯,要使劲睁大眼睛才足以看清楚坑坑洼洼的路面。拉着行李跟的士司机讨价还价,后来司机定眼看了我一下,说“算了,看在你这么小的份上还这么大半夜回家的份上,给你算便宜一些,走吧。”上车之后司机感叹怎么一个女孩子家胆子这么大敢大半夜回家。我说,习惯了。




是的,习惯了,这里是我生活了十几年的地方,闭着眼睛都足以知道哪条巷子住着哪户人家。即便是深夜回来,听着乡音也会倍感亲切而不觉害怕。对这一片土地有着笃定的感情,相信走再远,回来还是会是一样亲切。




故乡,就是有着这样的一种魔力。




然而,如今回来,坐在副驾驶上望着窗外的风景,竟是有些陌生了,我有一种说不出的落寞感。才发现,原来一切以为不会改变的东西,终有一天会因了时光的磨洗而改变了原来的模样。找不回当年最爱吃的那家小摊,那一盘白菜肠粉的香味唯有留在记忆里去品尝。原本坑坑洼洼的路面变成了宽敞的水泥路,车多了,人也多了许多。




回到家中,母亲早已在厨房热好了白粥,那碗粘稠的白粥的味道依旧没有变,真好。一回来,就跟着母亲早睡早起。也是因了夜晚来临的时候四周总是安静地很,偶尔几声狗吠就足以打破乡村的宁静,寂寥得很,早点去躲在被窝也是舒服的。




然后大清早起来,看着晨光一点点从屋子后面爬起来,穿上球鞋顺着田间小道跑步去竹林。这一路的竹子年年葱绿,仿似未曾改变。我还是揣着一颗怀旧的心,偏爱在这条老路上跑步看风景。一颗归家的心,终于落在这些不变的美好里,安稳如初。




忽然想起来,我那压在箱底的去年的春天的裙子,该去拿来好好晒晒了,趁着这个美好的晴天。




故乡的春天,要来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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